網站搜尋:

函轉「全國語文競賽舉辦原則」部分規定:桃園市立幸福國民中學-桃園優質國中

轉知 訪客 - 教務處新聞 | 2021-07-27 | 人氣:272
主旨: 函轉「全國語文競賽舉辦原則」部分規定,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0年7月20日以臺教社(四)字第1100088091B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附件)1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0年7月20日臺教社(四)字第1100088091C號函辦理。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  
    1) 附件2:教育部令國全語文競賽舉辦原則.pdf
  •  
    2) 附件1:全國語文競賽舉辦原則部分規定修正規定.odt
  •  
    3) 公文:國全語文競賽舉辦原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