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上方區塊 選擇分類 返回本站消息首頁 教務處新聞學務處新聞總務處新聞輔導室新聞會計室新聞人事室新聞新生專區升學專區12年國教宣導獎學金專區 資訊專區 校內活動榮譽榜 教務處新聞:桃園市立幸福國民中學-桃園優質國中 本站消息分月文章 110年規劃開設「國中小雙語教學在職教師增能學分班」 轉知 訪客 - 教務處新聞 | 2021-04-10 | 人氣:646 主旨: 教育部為推動雙語教育政策,提升國中小在職教師雙語教學知能,110年規劃開設「國中小雙語教學在職教師增能學分班」,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0年1月4日臺教師(三)字第1090189388號函暨110年3月31日臺教師(三)字第1100043960號函辦理。 二、 旨揭學分班參加對象為公立高中職以下在職專任教師,考量國語文及社會領域學科性質,爰該2領域教師尚無需薦送修習旨揭學分班。 三、 請依下列資格順位薦送名單: (一) 第一順位:具備CEFR B2等級或以上之英語能力分級測驗(聽、說、讀、寫)之公立高中職以下學校在職專任教師。 (二) 第二順位:具備CEFR B1等級之英語能力分級測驗之公立高中職以下學校在職專任教師。惟修畢課程僅由開班學校核發學分證明書,需於3年內通過B2等級之英語能力分級測驗(聽、說、讀、寫),始得於教師證書加註雙語教學次專長。 (三) 第三順位:具備CEFR B2等級或以上之英語能力分級測驗(聽、說、讀、寫)之公立高中職以下學校3個月以上代理代課教師。 (四) 第四順位:具備CEFR B1等級之英語能力分級測驗(聽、說、讀、寫)之公立高中職以下學校3個月以上代理代課教師。惟修畢課程僅由開班學校核發學分證明書,需於3年內通過B2等級之英語能力分級測驗(聽、說、讀、寫),始得於教師證書加註雙語教學次專長。 四、 旨案增能學分班採不分領域開班,請貴校衡酌前次薦送教師之權益及各校雙語教學政策推動之考量,提供欲參加增能學分班之教師名單,於110年4月14日(星期三)下班前,依教育階段將薦送資料正本及教師英語分級測驗證明影本(免備文)寄送至本局業務承辦科(郵戳為憑,逾期不候),並將EXCEL電子檔及分級測驗證明等掃描檔回傳至指定信箱: (一) 國小教育科:劉燕霏候用校長,電話:(03)3322101#7416,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樓。email:violetaliu@ms.tyc.edu.tw。 (二) 國中教育科:李孟憲候用校長,電話:(03)3322101#7524,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email:lemon6251@ms.tyc.edu.tw。 (三) 高級中等教育科:李婷妮小姐,電話:(03)3322101#7595,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樓。email:10029839@ms.tyc.edu.tw。 1) 附件2:110年中小學雙語教學在職教師增能學分班協調會會議記錄.pdf 2) 附件1:110年中小學雙語教學在職教師增能學分班需求調查及薦送表.ods 3) 公文:110年規劃開設「國中小雙語教學在職教師增能學分班」.pdf 04-10 桃園市第27屆南瀛盃國民中小學直笛比賽... 04-10 轉知教育部委請國立屏東大學辦理「第九屆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