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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新聞:桃園市立幸福國民中學-桃園優質國中

公告 訪客 - 教務處新聞 | 2020-11-25 | 人氣:584
主旨: 函轉教育部有關「處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適任教師應行注意事項」自中華民國109年11月11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09年11月18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90134460號函辦理。
二、 檢附教育部函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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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處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適任教師應行注意事項-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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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處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適任教師應行注意事項-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