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國立清華大學臺灣語言研究與教學研究所辦理110學年度「語文領域本土語文原住民族語文專長學士後教育學分班」一案:桃園市立幸福國民中學-桃園優質國中
| 主旨: |
有關國立清華大學臺灣語言研究與教學研究所辦理110學年度「語文領域本土語文原住民族語文專長學士後教育學分班」一案,鼓勵鼓勵教師(含代理老師、支援教師)踴躍報考,請查照。 |
| 一、 |
依據國立清華大學110年7月1日清語研所字第1109004020號函辦理。 |
| (一) |
報名日期:110年7月19日上午9時至110年7月30日下午 5時止。 |
| 2、 |
取得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中高級以上能力證照。 |
| (1) |
原住民重點學校或偏遠地區學校從事族語教學工作實際服務累計滿4學期且現職之族語老師、族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或代理教師。 |
| (2) |
最近5年內(報名截止時間往前推算5年)曾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從事原住民族語文教學工作實際服務累計滿6學期且現職之本土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或代理教師。 |
| (四) |
聯絡人:國立清華大學臺灣語言研究與教學研究所曾筱茜專任助理,電話:03-5715131分機73603。 |
| 三、 |
檢附國立清華大學110學年度「中等學校語文領域本土語文原住民族語文專長學士後教育學分班」及「國民小學及加註語文領域本土語文原住民族語文專長學士後教育學分班」招生簡章各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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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附件2:有關國立清華大學臺灣語言研究與教學研究所辦理110學年度「語文領域本土語文原住民族語文專長學士後教育學分班」簡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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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附件:有關國立清華大學臺灣語言研究與教學研究所辦理110學年度「語文領域本土語文原住民族語文專長學士後教育學分班」簡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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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公文:有關國立清華大學臺灣語言研究與教學研究所辦理110學年度「語文領域本土語文原住民族語文專長學士後教育學分班」一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