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辦理「110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餘額安置報名作業」:桃園市立幸福國民中學-桃園優質國中
| 一、 |
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10年6月30日中市教特字第1100048848號函副本辦理。 |
| 二、 |
旨揭餘額安置係指未曾參加身心障礙學生適性安置且免試入學、特色招生等其他入學管道皆未獲錄取並符合臺中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安置高級中等學校」或「安置特殊教育學校」資格者,得向原就讀國中報名。 |
| 三、 |
旨揭餘額安置名額業於110年6月7日(星期一)公告於下列網站: |
| (二) |
公告餘額安置結果:110年7月28日(星期三)。 |
| (三) |
報到日期:110年8月2日(星期一)前(依安置之學校所訂時間為準),學生攜帶「安置結果通知單」及「學歷(力)證件」至安置學校辦理報到。 |
| 五、 |
旨揭餘額安置報名資料審查作業訂於110年7月19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2時假臺中市山線特教中心第二會議室(豐原國小內)辦理,除網路報名作業外,請學校於上開時程依簡章備齊學生報名資料準時前往,並請學校本權責核予送件人員公(差)假登記。 |
| 六、 |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相關防疫措施,如貴校學生欲報名旨揭餘額安置,請務必於110年7月16日(星期五)中午12時前先行至下列網址「https://reurl.cc/VE0Xl5」填報相關資訊,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將個別通知並安排審查時段。 |
| 七、 |
為利身心障礙學生轉銜安置作業順利推動,若學校更動承辦人員,請務必做好轉銜業務交接工作,避免損及身心障礙學生升學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