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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原住民族語及英語教學作業實施要點」第7點,業經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於中華民國110年11月25日以臺教國署原字第1100149048A號令修正發布:桃園市立幸福國民中學-桃園優質國中

轉知 訪客 - 教務處新聞 | 2021-12-01 | 人氣:482
主旨: 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原住民族語及英語教學作業實施要點」第7點,業經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於中華民國110年11月25日以臺教國署原字第1100149048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附件)1份,請查照。
說明: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11月25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00149048B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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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附件2: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原住民族語及英語教學作業實施要點第七點修正規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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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附件1: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原住民族語及英語教學作業實施要點」第7點,業經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於中華民國110年11月25日以臺教國署原字第1100149048A號令修正發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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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公文: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原住民族語及英語教學作業實施要點」第7點,業經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於中華民國110年11月25日以臺教國署原字第1100149048A號令修正發布.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