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111學年度第1學期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辦法、申請表暨申請名冊各1份,符合資格者請於自開學日起至111年9月30日止提出:桃園市立幸福國民中學-桃園優質國中
新竹縣「111學年度第1學期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辦法、申請表暨申請名冊各1份,符合資格者請於自開學日起至111年9月30日止提出
說明:
一、 依據新竹縣政府教育局111年8月22日教學字第1111001111號函辦理。
二、 如有疑問,請逕洽新竹縣政府教育局承辦人簡淑玲,電話:03-5518101分機2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