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提升本市教師資訊安全知識並強化資安觀念,並依行政院頒布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應辦事項,每年一般使用者與主管人員須接受3小時資安宣導課程,特辦旨揭研習。
二、旨揭研習資訊摘要如下:
(一)參加對象:本市各級學校之在職教師。
(二)研習時數:參與本次研習者核予3小時。
(三)研習方式分為「線上教材」及「線上研習」參與者擇一方式參加即可,餘說明如下:
1、線上教材:觀看錄製影片後填寫評量者核予3小時研習時數,觀看影片及填寫評量時請使用公務信箱帳號(@ms.tyc.edu.tw)檢視雲端資料夾,評量截止時間至110年12月24日(星期五)止,未填寫評量者無法核予研習時數。
(1)錄...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