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委員會115年2月5日運優字第1153800007號函辦理。
二、
旨揭簡章業經「115學年度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委員會」第1次委員會議審議通過,並奉教育部115年1月14日臺教授國字第1150003978號函及115年1月27日臺教高(四)字第1150004328號函備查在案。紙本簡章預定於115年3月上旬寄送各校。
三、
各校完成報名資料初審及核章後,請將考生應繳交之各項表件分別裝袋,併同審查費用匯票(各校得依...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