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搜尋:

轉知行政院修正「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第四點、第五點,並自112年5月25日生效一案:桃園市立幸福國民中學-桃園優質國中

All News

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新聞 | 2023-06-08 | 人氣:452
依行政院112年5月25日院授人培字第1123026841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含附件)1份。
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新聞 | 2023-06-08 | 人氣:437
依行政院112年5月25日院授人培字第11230268412號函辦理。
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新聞 | 2023-06-08 | 人氣:467
配合國立高科實驗高級中等學校設校期程,有關該校籌備處主任遴選事宜,併入本次校長遴選作業,爰修正旨揭簡章及相關表件,並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網頁公告為準(網址:https://www.k12ea.gov.tw/)。
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新聞 | 2023-06-07 | 人氣:487
一、 2023年世界客家博覽會(下稱世客博)將在桃園舉辦,為使投入服務世客博之志工、各展區服務人員及所屬同仁,充分了解世客博策展理念、志工角色定位、各展區介紹及交通運輸動線,順利完成各項服務工作,讓所有參與的嘉賓充分感受本次盛會,爰訂於112年6月5日至同年7月31日辦理旨揭培訓,培訓課程計3小時,預計辦理43場次,請依不同身分別使用相關系統報名,說明如下: (一) 世客博志工召募平台: 1、 網址:https://vsty.tycg.gov.tw 2、 適用對象:已註冊或預計透過世客博志工召募平台擔任世客博志工者。 3、 報名方式:登入該平台/「公告訊息」/「教育訓練...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新聞 | 2023-06-07 | 人氣:514
一、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 112年5月22日總處給字第1120016118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 有關本方案宣傳DM、要保書(個人暨家庭型)、保險費(信用卡)自動扣繳付款授權書、Q&A(問答集)等資料,業已公告於人事總處全球資訊網(https://www.dgpa.gov.tw/)最新消息區、公務福利e化平台、給與福利處「福利文康」區及富邦產險公教員工旅遊平安卡網站(https://www.fubon.com/hwc);洽詢電話:0809-019-888。 三、 本方案由富邦產險公司賡續辦理,為維護原已申辦旅遊平安卡之公教員工權益,該公...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新聞 | 2023-05-19 | 人氣:585
一、 依據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12年5月16日高市教高字第11233531900號函辦理。 二、 旨揭遴選簡章、重大校務議題及申請表件亦可至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網站(網址:http://www.kh.edu.tw/最新公告)下載。 三、 若有疑義,請逕洽高雄市政府教育局聯絡人王先生,聯絡電話:07-7995678分機3026。
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新聞 | 2023-05-19 | 人氣:645
一、依教育部112年5月3日臺教人(三)字第1120044039號書函辦理。 二、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09年3月17日總處培字第1090028905號函及111年10月3日總處培字第1113029103號函規定略以,各機關、學校及事業機構人員自即日起至指揮中心解散之日止,平、假日出國均應明確填報或使機關知悉所前往國家、地區(含轉機)。 三、茲因指揮中心自112年5月1日起解編,上開人事總處109年3月17日函及111年10月3日函已無從適用,爰有關公務人員非因公出國請假,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及原行政院人事行政局91年11月8日局考字第0910036018號書函相關規定辦...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新聞 | 2023-05-19 | 人氣:610
一、 旨揭普通考試訂於112年7月7日至同年月8日、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訂於112年7月9日至同年月11日舉行,並商借本市市立內壢高級中等學校及本市市立壽山高級中等學校為試區。 二、 請依監場人員選聘要點規定,推薦所屬公務人員(不含教師、不推薦亦可)擔任監場主任或監場員,並依式填具監場人員推薦表,相關事項如下: (一) 填報時需選擇參與之試區及考試等級,凡經本府選聘後,應全程參與試務工作(獲聘為普通考試監場人員,112年7月7日至同年月8日皆須參加;高考三級監場人員,112年7月9日至同年月11日皆須參加)。 (二) 監場人員推薦表,經首(校)長及人事主管核章掃描後,於112年5...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新聞 | 2023-05-18 | 人氣:599
一、 依教育部112年5月9日臺教人(三)字第1120046344A號函辦理。 二、 查教師請假規則第3條第1項第3款規定:「因結婚者,給婚假14日,應自結婚登記之日前10日起3個月內請畢。但因特殊事由經學校核准者,得於1年內請畢。」 三、 復查教育部109年5月4日臺教人(三)字第1090061699號函及110年7月20日臺教人(三)字第1100095272號函略以,教師於COVID-19防疫期間,其婚假如因國際疫情嚴峻,致無法於法定(延長)期限內請畢,得經學校同意,於疫情結束後1年內請畢。上開所稱「疫情結束」,依銓敘部110年7月12日部法二字第1105366601號函示,參... 觀看完整文章
RSS https://www.hfjh.tyc.edu.tw/modules/tadnews/rss.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