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上方區塊 選擇分類 返回本站消息首頁 教務處新聞學務處新聞總務處新聞輔導室新聞會計室新聞人事室新聞新生專區升學專區12年國教宣導獎學金專區 資訊專區 校內活動榮譽榜 教務處新聞:桃園市立幸福國民中學-桃園優質國中 本站消息分月文章 轉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程審議會組成及運作辦法」第20條之1、第21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0年4月19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033611B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教育部來函及法規條文)1份 轉知 訪客 - 教務處新聞 | 2021-04-23 | 人氣:589 主旨: 轉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程審議會組成及運作辦法」第20條之1、第21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0年4月19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033611B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教育部來函及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0年4月16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033611E號函辦理。 二、 本案電子檔得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1) 附件2: 轉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程審議會組成及運作辦法」第20條之1、第21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0年4月19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033611B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pdf 2) 附件1:轉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程審議會組成及運作辦法」第20條之1、第21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0年4月19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033611B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pdf 3) 公文:轉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程審議會組成及運作辦法」第20條之1、第21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0年4月19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033611B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pdf 4) 附件3: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程審議會組成及運作辦法第二十條之一、第二十一條修正條文.odt 04-23 轉知有關教育部100年2月16日臺國(四... 04-23 有關109學年度「桃園市書法專業教學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