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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新聞:桃園市立幸福國民中學-桃園優質國中

轉知 訪客 - 教務處新聞 | 2021-07-26 | 人氣:374
主旨: 有關本市辦理高國中學生暑期課輔課程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局110年7月23日局務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 本案高國中暑假輔導課程辦理方式說明如下:
(一) 自110年7月 27日起調整為強化二級警戒,考量多數學校於8月中旬即完成暑輔課程,基於線上課程進行銜接完整性,建議學校規劃以線上辦理為主,實體為輔,並確依「桃園市市立高級中等學校課業輔導及寒暑假學藝活動實施要點」及「桃園市市立國民中學學生課後輔導及寒暑假學藝活動實施要點」等相關規定辦理。
(二) 強化二級警戒防疫措施,則僅開放靜態、校內、室內、固定座位、固定成員之教學活動,採實體課程授課教師,應先施打疫苗並達14天,如未施打疫苗或疫苗接種未達14天者,需有3日內快篩或核酸檢核陰性證明,且每3至7天定期篩檢;所需試劑費用得由學校課輔費或業務費支應,倘有不足,則得報請教育局申請補助。
(三) 如採實體課程,應先取得家長同意書,教室及學習場域環境保持室內通風良好及定期消毒,室內使用冷氣或中央空調搭配於教室對角處各開啟一扇窗,每扇至少開啟15公分,保持通風,相關事項依據教育部「教室及各學習場域環境通風及定期消毒注意事項」辦理。
(四) 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強調,強化二級警戒期間,仍應遵守通案性原則,包含除飲食外,外出全程配戴口罩、實聯制登記、保持社交安全距離、人流控管或總量管制室內2.25平方米/人、集會活動人數上限為室內50人或室外100人。
(五) 請學校務必加強宣導落實配戴口罩、量測體溫、勤洗手、社交距離等,各校應掌握教職員工生暑期旅遊史,持續追蹤所屬人員健康,務必落實環境面、行政面、教學面及輔導面防疫整備工作。
三、 本案辦理暑期輔導辦理注意事項及經費問題,依教育階段別聯絡方式如下:
(一) 高中學校部分(高中科):03-3322101分機7592-7595。
(二) 國中學校部分(國中科):03-3322101分機7521-7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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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公文:有關本市辦理高國中學生暑期課輔課程一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