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上方區塊 選擇分類 返回本站消息首頁 教務處新聞學務處新聞總務處新聞輔導室新聞會計室新聞人事室新聞新生專區升學專區12年國教宣導獎學金專區 資訊專區 校內活動榮譽榜 教務處新聞:桃園市立幸福國民中學-桃園優質國中 本站消息分月文章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國民中小學行政規劃及資源、課程及教學、偏鄉及實驗相關業務一案 轉知 訪客 - 教務處新聞 | 2022-05-18 | 人氣:418 主旨: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國民中小學行政規劃及資源、課程及教學、偏鄉及實驗相關業務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5月12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062639號函辦理。 二、 為辦理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國民中小學行政規劃及資源、課程及教學、偏鄉及實驗相關業務,國教署擬於111學年度商借國立學校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師至國教署臺北辦公室擔任行政工作,說明如下: (一) 教師資格: 1、 公立學校(不含偏遠、離島、原住民地區及小型規模學校)之編制內專任教師。 2、 應具有三年以上之任教年資,並具有相關教育行政知能、教育專業及實務經驗。 3、 對教育行政工作具服務熱忱且認真負責者。 4、 須熟悉Office電腦軟體之操作。 (二) 商借期限:111學年度之商借期限自111年8月1日起至112年7月31日止。 (三) 服務地點:國教署臺北辦公室(工作地點:臺北市羅斯福路一段97號,近捷運中正紀念堂站3號出口)。 (四) 辦理業務:以國民中小學行政規劃及資源、課程及教學、偏鄉及實驗相關業務為範疇。 (五) 其餘事項依前揭作業原則及相關規定辦理。 三、 請轉知所屬教師,有意願者請於111年5月27日(星期五)17:00前將履歷表以電子檔寄送至國教署承辦人信箱,國教署將個別通知面試事宜。承辦人:林珮群,電子信箱:e-j196@mail.k12ea.gov.tw,連絡電話:(02)7736-7488。 四、 檢附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及簡歷表各1份。 1) 附件2: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國民中小學行政規劃及資源、課程及教學、偏鄉及實驗相關業務一案.pdf 2) 附件1: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國民中小學行政規劃及資源、課程及教學、偏鄉及實驗相關業務一案.pdf 3) 公文: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國民中小學行政規劃及資源、課程及教學、偏鄉及實驗相關業務一案.pdf 05-18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託國立臺灣師... 05-18 有關「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