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上方區塊 選擇分類 返回本站消息首頁 教務處新聞學務處新聞總務處新聞輔導室新聞會計室新聞人事室新聞新生專區升學專區12年國教宣導獎學金專區 資訊專區 校內活動榮譽榜 人事室新聞:桃園市立幸福國民中學-桃園優質國中 本站消息分月文章 為振興花蓮縣觀光,有效活絡地方經濟,自113年5月2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放寬公務人員國民旅遊卡休假補助費措施規定 轉知 710 - 人事室新聞 | 2024-05-13 | 人氣:454 自即日起至本(113)年12月31日止持國旅卡至花蓮縣合格特約商店刷卡消費(含消費地點在花蓮縣之預購型或儲值性商品),且符合休假改進措施相關規定者,享有已下放寬規定: 1.不限行業別均得列為觀光旅遊額度。 2.於本年度國旅卡休假補助總額內實施加倍補助。 3.例如:某甲本年具14日休假資格,其國旅卡休假補助總額為新臺幣(以下同)16,000元,某甲於本年5月11日持國旅卡至花蓮縣特約商店刷卡消費8,000元,得核發休假補助費16,000元。 1) 1130502為振興花蓮縣觀光,有效活絡地方經濟,自113年5月2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放寬公務人員國民旅遊卡休假補助費措施規定.pdf 05-13 「全民英檢」中級聽讀/一日考現正報名中... 05-13 檢送113年4月2日召開「本市113年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