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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持續推動政府文件標準格式(ODF-CNS 15251)相關事宜,請同仁持續辦理。:桃園市立幸福國民中學-桃園優質國中

訪客 - 教務處新聞 | 2022-07-06 | 人氣:236

一、    依據教育部111年6月30日臺教資(五)字第1112702648A號函辦理。
二、    請貴校依下列事項辦理:
(一)    學校行政電腦及電腦教室安裝以ODF為預設存檔格式之文書軟體。
(二)    學校網站及資訊系統如有對外提供可編輯文件下載,應支援ODF文件格式。
(三)    電子公文附件可編輯文件應採用ODF文件格式。
(四)    學研計畫文件、成果等相關文件、表單,優先以ODF文件格式製作。
(五)    競賽活動繳交資料可編輯文件應接受ODF文件格式。
(六)    鼓勵教師以可製作標準ODF文件之教育軟體作為教育應用工具。
(七)    校內行政作業以ODF文件流通,並持續辦理相關推廣活動宣導(鼓勵)師生使用OD 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