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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11學年度第1學期『臺南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案,符合資格者請於申請期間111年9月15至10月15日止提出:桃園市立幸福國民中學-桃園優質國中

註冊組長 - 獎學金專區 | 2022-08-25 | 人氣:534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11學年度第1學期『臺南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案,符合資格者請於申請期間111年9月15至10月15日止提出

說明:    
一、    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11年8月16日南市教安(一)字第1110922355號函辦理。
二、    如有疑問,請逕洽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承辦人陳怡如,電話:06-2991111分機1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