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桃園市國民中小學學生學習扶助整體行政推動計畫-國中非現職教師18小時認證研習計畫(子計畫十二-2)」一案,請本市國中教師(代理/代課教師、教育實習生)及大專院校學生踴躍報名參加:桃園市立幸福國民中學-桃園優質國中
| 一、 |
依據本市114學年度學習扶助整體行政推動計畫辦理。 |
| 二、 |
本案係透過專業對話與教學策略研習,讓教師瞭解學習扶助計畫緣由、授課性質與執行成效擬定與實施歷程之注意事項,精進學習扶助任課教師教學能力,以提升學生國文、英語及數學科基本能力。 |
| (一) |
研習時間:115年2月3日(星期二)至2月5日(星期四),共3天。 |
| (二) |
參加對象:未取得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合格教師證書者,預計75名教師。(倘已取得現職教師8小時認證證書或非現職教師18小時認證證書者,毋須再參加本研習。) |
| (三) |
研習地點:仁和國中(桃園市大溪區仁和七街55號) |
| 1、 |
請於115年1月5日(星期一)前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報名。 |
| 2、 |
考量學校場地因素,依各選修組人數錄取,額滿為止。預計錄取75名(國語文30名、英語文20名、數學25名)。 |
| 3、 |
錄取順序:代理教師→代課教師→教育實習生→大專院校學生→其它教學人員。 |
| 4、 |
115年1月9日(星期五)錄取公告。請報名研習教師自行至本校網站查詢。 |
| 四、 |
請同意參與本次研習講師及學員公(差)假登記。 |
| 五、 |
全程參與之學員覈實核發研習時數18小時及結訓證書乙紙。研習會場配合環保政策不提供紙杯,請與會人員自行攜帶杯子。 |
| 六、 |
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本校教務主任林曉瑩(電話:03-3906626分機210)。 |
| 七、 |
檢附實施計畫及桃園市學習扶助資源網人力資源庫操作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