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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115年度推行小康計畫仁愛獎助學金實施計畫暨申請表,自即日起至115年3月20日止受理申請(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桃園市立幸福國民中學-桃園優質國中

註冊組長 - 獎學金專區 | 2026-03-05 | 人氣:16

桃園市115年度推行小康計畫仁愛獎助學金實施計畫暨申請表,自即日起至115年3月20日止受理申請(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115年度推行小康計畫仁愛獎助學金實施計畫 」辦理。
二、    申請資格:
(一)    設籍本市6個月以上(114年9月1日前設籍桃園市,由學校審核認定之)各區公所列冊登記低收入戶之子女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不含研究所)、高中職及就讀本市各國中小學生(低收入戶證明有效期限須超過115年3月31日)。
(二)    114學年第1學期在校期間無記小過(含)以上紀錄者(銷過及功過相抵者均不符合申請資格)。
(三)    未具有公費生資格。
三、    申請方式:
(一)    本市市立學校:申請人填具申請表並備妥相關證明文件交予各就讀學校,由學校逕予審查及核發獎助學金。
(二)    非本市市立學校:申請人填具申請表並備妥相關文件交予就讀學校初審。
(三)    為利統計申請及核發情形,請各校均須至桃園市小康計畫仁愛獎助學金申請平臺(https://nl.pjhs.tyc.edu.tw/SC/)登入填報(建議使用Chrome 瀏覽器)。
四、    資料寄送:非本市市立學校請至獎助學金申請平臺列印「申請清冊」並檢附相關資料,於本(115)年3月20日(以郵戳為憑)前將資料寄(送)至本市大崗國中總務處(33377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二路168號,請於信封上註明:小康仁愛獎助學金),逾期送件、逾期缺件及核章不全者以棄權論,學校如包含不同教育階段,請依高中、國中、國小階段分別造冊。
五、    本案如有疑問請逕洽本市大崗國中出納組陳組長、王幹事與協行教師陳教師電話:03-3280888分機513、515、520。
六、    旨揭計畫及相關表件已公告於桃園市小康計畫仁愛獎助學金 申請平臺網站(https://nl.pjhs.tyc.edu.tw/SC/)提供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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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15年度推行小康計畫仁愛獎助學金實施計畫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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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桃園市115年度推行小康計畫仁愛奬助學金申請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