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中埔國小(本市特殊教育輔導團)辦理本市112年度「 特殊教育3學分班」課程培訓實施計畫一案。
說明:
一、依據本局112年3月22日桃教特字第1120025825號函、中埔國小112年5月4日埔小輔字第1120003091號函及桃園市112年度特殊教育3學分班課程培訓實施計畫辦理。
二、依據特殊教育法第7條規定:「(第2項)特殊教育學校及設有特殊教育班之各級學校,其承辦特殊教育業務人員及特殊教育學校之主管人員,應進用具特殊教育相關專業者。(第3項)前項具特殊教育相關專業,指修習特殊教育學分三學分以上者。」
三、本案課程培訓摘要如下:(詳如實施計畫)
(一)時間:1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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