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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新聞:桃園市立幸福國民中學-桃園優質國中

人事室新聞

重要 710 - 人事室新聞 | 2024-07-03 | 人氣:374
一、代理教師: 生物科(編餘實缺) 1名:正取-余o慧。 二、代課教師: 數學科1名:正取-曾o粧 三、以上正取人員請於113年7月4日上午10時至12時攜帶身分證、學經歷證件及郵局存摺影本至本校人事室報到,未依限報到者,取消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四、本次代理(課)教師甄選未錄取科目續辦第3次招考: (一)報名日期:112年7月5日8時至12時 (二)甄選日期:112年7月5日 (三)報考人員資格:報考人員資格:依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3條第3項第1款或第2款或第3款規定者(即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或具有... 觀看完整文章
710 - 人事室新聞 | 2024-07-02 | 人氣:707
一、招聘科別及缺額: 代課教師:資訊科技1名(每週約5節)。 二、本次代理代課教師甄選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 (一)請詳見甄選簡章各次招考報名、甄選、錄取公告及錄取人員報到時間。 (二)缺額補滿於網站公告且不再進行下階段招考。 三、餘詳見甄選簡章。 聯絡人: 03-3298992轉710人事主任或轉210教務主任
710 - 人事室新聞 | 2024-07-01 | 人氣:696
113學年度第一學期第1次代理(課)教師甄選錄取公告(第1招) 一、代理教師: 國文科(實缺)4名:正取-陳o儒、王o慧、王o雲及林o珊。 視覺藝術科(實缺) 1名: 正取-張o翎,備取1-王o權;備取2-孫o興。 專任輔導(實缺) 1名: 正取-施o旻;備取-謝o怡。 生物科(編餘實缺) 1名:從缺(未達錄取標準)。 公民科(虛缺-教育局商借代理教師) 1名:從缺(未達錄取標準)。 二、以上正取人員請於113年7月2日上午10時至12時攜帶身分證、學經歷證件及郵局存摺影本至本校人事室報到,未依限報到者,取消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三、本次代理(課)教師甄選未錄取... 觀看完整文章
轉知 710 - 人事室新聞 | 2024-06-28 | 人氣:274
一、 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3年6月25日北市教中字第11330736431號函辦理。 二、 旨揭簡章及相關表件可逕至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網頁https://www.doe.gov.taipei(科室業務/中等教育科/市立高中及國中校長遴選)下載。
重要 710 - 人事室新聞 | 2024-06-21 | 人氣:1061
一、招聘科別及缺額: 1.代課教師: 英文1名(每週約14節)。 健康教育1名(每週約16節)。 二、本次代理代課教師甄選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 (一)請詳見甄選簡章各次招考報名、甄選、錄取公告及錄取人員報到時間。 (二)缺額補滿於網站公告且不再進行下階段招考。 三、餘詳見甄選簡章。
轉知 710 - 人事室新聞 | 2024-06-21 | 人氣:389
一、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13年6月18日總處給字第1134001176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二、 旨揭消費性貸款經人事總處公開徵選,由臺灣土地銀行獲選賡續承作,辦理期間自113年7月1日起至116年6月30日止,為期3年。 三、 旨揭貸款辦理方式請洽臺灣土地銀行各分行辦理,另亦可至該行「個金單一服務平台」(https://oi.landbank.com.tw/)線上申辦,洽詢電話:02-2314-6633或0800-231-590。
710 - 人事室新聞 | 2024-06-20 | 人氣:377
旨揭羽球錦標賽訂於113年6月29日(星期六)假桃園市立綜合體育館舉行,開幕典禮於是日上午8時準時開始,請各隊務必於7時30分在司令台前集合整隊完畢。
活動 710 - 人事室新聞 | 2024-06-18 | 人氣:464
一、 為鼓勵本府同仁重視自我健康管理,並提高健檢補助效益及提供便利健檢服務,本府113年規劃辦理旨揭健檢活動,並經公開遴選由敏盛綜合醫院擔任承作醫療機構,內容說明如下: (一) 活動時間: 1、 第1場次:113年7月18日(星期四)上午8時至12時。 2、 第2場次:113年7月19日(星期五)上午8時至12時。 (二) 活動地點:桃園區公所4 樓禮堂及停車場(X光攝影車)。 (三) 實施對象:限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同仁,不開放員工眷屬參加,並請服務機關(學校)覈實給予公假。 (四) 健檢方案:本次健檢提供新臺幣4,500元及7,000元2種優惠方案,包... 觀看完整文章
轉知 710 - 人事室新聞 | 2024-06-06 | 人氣:347
一、 依據本府政風處113年5月29日府政預字第1130147691號函辦理。 二、 本(113)年度端午節期間,請遵守「桃園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下稱本規範),如: (一) 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餽贈,除有本規範第4點但書各款情形外,應予拒絕或退還,並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 (二) 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之飲宴應酬,除有本規範第7點第1項但書各款情形外,不得參加,且於例外因公務禮儀、民俗節慶公開舉辦之活動等情形,應依第10點規定,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後始得參加。 (三) 涉及請託關說事項,應落實本規範第11點規定,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以維護民眾對公務員公正執行... 觀看完整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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