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上方區塊 選擇分類 返回本站消息首頁 教務處新聞學務處新聞總務處新聞輔導室新聞會計室新聞人事室新聞新生專區升學專區12年國教宣導獎學金專區 資訊專區 校內活動榮譽榜 行政院訂定「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一案:桃園市立幸福國民中學-桃園優質國中 本站消息分月文章 行政院訂定「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一案 轉知 訪客 - 人事室新聞 | 2021-01-25 | 人氣:880 行政院為因應香港「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實施後,行政院及所屬各機構(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地區(下稱港澳)可能遭遇之風險大幅增加,特訂定「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並自 109年12月23日生效。 1) 109.12.23-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docx 01-23 110學年度五專免試入學招生簡章... 01-25 轉知國立和美實驗學校彙整更新後「110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