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有關「111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簡章暨報名系統操作說明會」:桃園市立幸福國民中學-桃園優質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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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桃園市立桃園特殊教育學校110年11月15日桃資源字第1100009704號函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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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揭說明會訂於110年12月17日(星期五)下午1時30分至4時假本市桃園特殊教育學校一樓視聽中心辦理。 |
| 三、 |
本說明會涉及學生升學輔導事宜,請貴校遴派辦理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業務承辦教師至少1人參加。參加人員請於110年12月10日(星期五)下午4時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研習報名-縣市特教研習-點選縣市(桃園市)-學年(110)-學期(上)-登錄單位(桃園市立桃園特殊教育學校)完成報名。 |
| 五、 |
本活動辦理形式將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及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防疫政策進行調整,如提升疫情警戒標準或公布其他相關防疫措施,倘有調整,其因應方式將於活動辦理前另函通知。 |
| 六、 |
倘有相關疑問,請洽本市高中特教資源中心張玉珊老師(電話:03-3647099分機602)或劉芷寧主任(電話:03-3647099分機6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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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本抄送各縣市政府,請協助轉知所屬學校,如有學生欲跨區報名參加本市適性輔導安置,請學校派員參加旨揭說明會,並惠予公(差)假登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