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辦理臺中市111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簡章說明會:桃園市立幸福國民中學-桃園優質國中
| 一、 | 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10年11月15日中市教特字第1100090825號函辦理。 |
| 二、 | 旨揭說明會訂於110年12月22日(星期三)臺中市臺中啟聰學校辦理。 |
| 三、 | 倘貴校9年級身心障礙學生欲跨區報名參加臺中市111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請派員參加,並於110年12月10日(星期五)前逕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study.php)」完成網路報名手續。 |
| 四、 | 請貴校依教師請假規則核予參加教師公(差)假登記。 |
| 五、 | 檢附臺中市111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簡章說明會時程表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