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上方區塊 選擇分類 返回本站消息首頁 教務處新聞學務處新聞總務處新聞輔導室新聞會計室新聞人事室新聞新生專區升學專區12年國教宣導獎學金專區 資訊專區 校內活動榮譽榜 函轉教育部修正「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第七點一案:桃園市立幸福國民中學-桃園優質國中 本站消息分月文章 函轉教育部修正「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第七點一案 轉知 訪客 - 教務處新聞 | 2021-12-24 | 人氣:583 主旨: 函轉教育部修正「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第七點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0年12月21日臺教師(三)字第1100166606B號函及110年12月21日臺教師(三)字第1100166606A號令辦理。 二、 旨揭要點第七點第(二)項:修正為「…;一百零八年度起,因發生災害防救法第二條第一款所定災害、傳染病防治法第三條第一項所定傳染病,或其他重大變故致延期或停止辦理出國考察時,得補助十萬元予獲師鐸獎者從事辦學考察活動、教師研習進修、推廣教育政策及研究發展等之用。」。 三、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四、 若對本行政規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潘小姐,電話:02-7736-5726。 1) 公文:函轉教育部修正「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第七點一案.pdf 12-24 110學年度第一學期第17週整潔比賽成績... 12-24 轉知宜蘭縣政府辦理110學年度教師專業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