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11學年度一般地區國民中學教師商借至偏遠離島地區學校服務一案:桃園市立幸福國民中學-桃園優質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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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附件3:轉知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11學年度一般地區國民中學教師商借至偏遠離島地區學校服務一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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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附件2:轉知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11學年度一般地區國民中學教師商借至偏遠離島地區學校服務一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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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附件1:轉知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11學年度一般地區國民中學教師商借至偏遠離島地區學校服務一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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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公文:轉知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11學年度一般地區國民中學教師商借至偏遠離島地區學校服務一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