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上方區塊 選擇分類 返回本站消息首頁 教務處新聞學務處新聞總務處新聞輔導室新聞會計室新聞人事室新聞新生專區升學專區12年國教宣導獎學金專區 資訊專區 校內活動榮譽榜 有關「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教學輔導教師儲訓計畫 」繳交相關表件以完成取證資格一案:桃園市立幸福國民中學-桃園優質國中 本站消息分月文章 有關「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教學輔導教師儲訓計畫 」繳交相關表件以完成取證資格一案 轉知 訪客 - 教務處新聞 | 2022-06-21 | 人氣:627 主旨: 有關「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教學輔導教師儲訓計畫 」繳交相關表件以完成取證資格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市「110學年度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 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計畫-教學輔導教師儲訓研習實施計畫」辦理。 二、 敬請參加培訓認證資格者,完整參與24小時培訓課程,並於 日後參與6小時實務探討課程,三年內完成四項專業回饋實 踐後,於111年6月30日前,繳交相關表件至「教育部校長暨 教師專業發展支持作業平台」(網址:https://proteacher.moe.edu .tw),由桃園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審核,通過後核予教學輔導教師證書。 三、 取證資格如下: (一)完成專業回饋人才進階培訓實體研習課程,共24小時。 (二)完成專業回饋人才進階實務探討課程,共6小時。 (三)三年內完成四項教專實踐,如下: 1、擔任專業回饋人員,觀察同儕公開授課,並依備 課、 觀課、議課,給予對話或回饋至少二次。 2、協助輔導實習學生、初任教師、新進教師或自願專業成長之教師,時間達12週以上。 3、開放任教班級,公開授課至少二次。 4、擔任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召集人,具有學校核發之證明者。 四、 取證後回饋服務事項: (一) 領導學校教師專業學習社群。 (二) 協助輔導實習學生、初任教師、新進教師或自願專業成長之教師。 1) 公文:有關「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教學輔導教師儲訓計畫 」繳交相關表件以完成取證資格一案.pdf 06-21 有關本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辦理「專... 06-21 轉知臺北市立文獻館辦理「111年臺灣史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