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移民署跨國(境)婚姻媒合宣導影片資訊,請協助宣傳,請查照。:桃園市立幸福國民中學-桃園優質國中
| 主旨: | 轉知內政部移民署跨國(境)婚姻媒合宣導影片資訊,請協助宣傳,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桃園市政府民政局111年9月30日桃民戶字第1110016062號函辦理。 |
| 二、 | 為避免民眾及新住民因不諳法令而誤觸法規,移民署業於111年新製跨國(境)婚姻媒合宣導30秒影片1支(中越字幕),宣導內容如下: |
| (一) | 不可公司經營。 |
| (二) | 不可刊登廣告,違者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50萬以下罰鍰。 |
| (三) | 不可要求或期約報酬,違者處新臺幣20萬元以上100萬以下罰鍰 |
| 三、 | 影片連結網址:https://www.youtube.com/watch?v=1SKnSmapZ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