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搜尋:

有關各級學校教職員工擔任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之選務工作相關事項一案:桃園市立幸福國民中學-桃園優質國中

公告 710 - 人事室新聞 | 2023-10-27 | 人氣:420

一、依據桃園市選舉委員會1121013日桃選一字第1123150278號函辦理。

二、查教育部10894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80077978號函略以,公立學校教師擔任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主任監察員及管理員者,於投票日前ㄧ日至公所點領選舉票及佈置投票所期間,應准予公假登記並核支該公假所遺課務之鐘點費,以利選務工作順利推動。

三、配合旨揭選務工作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各校教職員工參與選務工作講習,均以公假登記課務自理為原則。若因課務或其他因素選擇參加星期六、日(或晚上)之場次,可補休半日並於2年內補休完畢,惟課務自理。

(擔任選務工作之主任管理員、主任監察員及管理員者,於投票日前一日至公所點領選票及佈置投開票所期間,同意准予公假派代,所需經費由各校用人費項下支應。

  •  
    1) 1121020有關本局所屬各級學校教職員工擔任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之選務工作相關事項一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