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銓敘部函以,有關公務人員為參加律師職前訓練並申請留職停薪,於留職停薪期間得否從事其他工作疑義一案:桃園市立幸福國民中學-桃園優質國中

轉知 710 - 人事室新聞 | 2023-12-29 | 人氣: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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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121220有關公務人員為參加律師職前訓練並申請留職停薪,於留職停薪期間得否從事其他工作疑義一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