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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立幸福國民中學學校警衛(臨時人員)甄選公告(需具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桃園市立幸福國民中學-桃園優質國中

公告 事務組長 - 總務處新聞 | 2024-03-20 | 人氣:59

 

桃園市立幸福國民中學113年度學校警衛甄選公告

  1. 主旨:公告本校甄選校園警衛正取2名,需具有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備取至多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
  2. 說明:
    1. 一、報名:
      1. (一)報名簡章:請至本校總務處及警衛室領取,或至本校網站下載,免收報名費。
      2. (二)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3年3月25日(星期一)下午5時截止,請本人至本校總務處報名,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3. (三)報名文件:(請備齊相關文件如下,相關報名文件繳交學校存檔,恕不退回。)
        1. 1.報名表(請填寫職缺優先順序)。
        2.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4. 4.2吋照片1張(請黏貼在報名表上)。
        5. 5.3個月內公立醫院或衛生所健康檢查報告,相關費用自付。
        6. 6.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影本。
        7. 7.切結書。
        8. ※錄取者應於錄取2週內繳交刑事警察局無犯罪紀錄證明。
    2. 二、甄試:
      1. (一)報名資料以書面審查擇符合本校需求者通知面試甄選。
      2. (二)面試日期:113年3月27日(星期三)下午2時整。
      3. (三)面試地點:本校2樓校史室(桃園市龜山區中興路100巷20號)。
      4. (四)評選標準:學歷10%、經歷10%、面試70%、專長10%。
      5. (五)甄試成績未達錄取標準(70分)者不予錄取,倘本次甄選未果,將另行公告甄選事宜。
      6. (六)錄取名額:正取2名、備取至多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
    3. 三、任期:(請應徵人員於報名表填寫職缺優先順序,本校將納作參考,實際聘任任期以校方決定為準)
      1. (一)職缺A:起聘日至114年4月30日止。
      2. (二)職缺B:113年7月1日至114年6月30日。
      3. (三)以上職缺經甄選錄取後試用最長3個月,經試用合格後訂定契約(試用期納入年資),年度考核通過得續聘1年。
    4. 四、服勤時間:勤務時間分早、晚班(均為8小時),早班時間為上午6時至下午2時,晚班時間為下午2時至下午10時,排班方式原則為作2休1,實際班表依本校排定為準。
    5. 五、工作任務:門禁管制、保全設定、校園安全巡視、處理偶發事件及通報、簽收包裹信件、接聽電話、關鎖辦公室及教室門窗、環境整理、假日花木澆灌及其他臨時交辦任務等。
    6. 六、待遇:
      1. (一)試用期間,依行政院公告113年基本工資時薪183元及值班時數計算薪資,試用期合格訂定契約後以月薪計算。
      2. (二)國中(以下)畢業者,每月27,470元;高中(職)畢業者,每月27,650元;大專(以上)畢業者,每月28,340元。倘薪資經相關法規或主管機關函文調整,悉依該法規或函示調薪。勞保暨健保等之相關自付費用,需由每月薪資中扣款繳納。國定假日及其他節日不發給加班費。
      3. (三)薪資於次月10日前發放,遇假日順延。
    7. 七、相關簡章辦法請自行下載或親至幸福國中總務處免費領取。
    8. 八、聯絡人:總務處事務組何組長,聯絡電話:03-329899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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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幸福國中113年度警衛甄選公告(需具有身心障礙證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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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幸福國中113年度警衛甄選公告(需具有身心障礙證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