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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國立臺南大學視障教育與重建中心辦理「109年度全國教師及相關人員視障10學分班」:桃園市立幸福國民中學-桃園優質國中

轉知 訪客 - 輔導室新聞 | 2020-09-30 | 人氣:454
一、 依據國立臺南大學109年9月14日南大視訓字第1090014887號 函辦理。
二、 旨揭研習訊息如下:
(一) 研習時間:
1、 第1階段:109年10月31日至109年12月5日。
2、 第2階段:109年12月6日至110年1月10日(暫訂)。
3、 第3階段:110年3月6日至110年5月8日(暫訂)。
(二) 研習對象:
1、 公私立高中、國中、小、幼稚園現職普通班合格教師(班上有視障生優先)。
2、 特教合格教師(鼓勵參加暑期之視障20專精學分班)。
3、 現職特教班代理代課老師。
(三) 研習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博愛樓R112教室(詳課程表)。
三、 本案參與人員研習期間之核假,由服務學校逕依「教師請假規則」等相關規定,本權責卓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