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上方區塊 選擇分類 返回本站消息首頁 教務處新聞學務處新聞總務處新聞輔導室新聞會計室新聞人事室新聞新生專區升學專區12年國教宣導獎學金專區 資訊專區 校內活動榮譽榜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書函轉勞動部就性別平等工作法第27條第4項規定之解釋令1份,並自114年8月25日生效:桃園市立幸福國民中學-桃園優質國中 本站消息分月文章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書函轉勞動部就性別平等工作法第27條第4項規定之解釋令1份,並自114年8月25日生效 轉知 人事主任 - 人事室新聞 | 2025-09-23 | 人氣:119 如附件 1) 376736800A_1140256309_ATTACH3.pdf 2) 376736800A_1140256309_ATTACH2.pdf 3) 376736800A_1140256309_ATTACH1.pdf 09-23 轉知本市辦理114年「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 09-24 114年度環境教育繪本創作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