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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14年10月8日訂定發布「教育部華語文能力測驗規費收費標準」條文:桃園市立幸福國民中學-桃園優質國中

轉知 教學組長 - 教務處新聞 | 2025-10-15 | 人氣:141
一、 依據教育部114年10月8日臺教文(六)字第1142503789D號函辦理。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 如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闕小姐,電話:(02)7736-5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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