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上方區塊 選擇分類 返回本站消息首頁 教務處新聞學務處新聞總務處新聞輔導室新聞會計室新聞人事室新聞新生專區升學專區12年國教宣導獎學金專區 資訊專區 校內活動榮譽榜 教育部114年10月8日訂定發布「教育部華語文能力測驗規費收費標準」條文:桃園市立幸福國民中學-桃園優質國中 本站消息分月文章 教育部114年10月8日訂定發布「教育部華語文能力測驗規費收費標準」條文 轉知 教學組長 - 教務處新聞 | 2025-10-15 | 人氣:141 一、 依據教育部114年10月8日臺教文(六)字第1142503789D號函辦理。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 如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闕小姐,電話:(02)7736-5634。 1) 376735100E_1140102141_ATTACH2.odt 2) 376735100E_1140102141_ATTACH1.pdf 10-15 文化部「文化部語言友善環境及創作應用與推... 10-15 轉知本市辦理114年「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