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上方區塊 選擇分類 返回本站消息首頁 教務處新聞學務處新聞總務處新聞輔導室新聞會計室新聞人事室新聞新生專區升學專區12年國教宣導獎學金專區 資訊專區 校內活動榮譽榜 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修正「友善家庭-公教員工福利服務措施推動方案」名稱為「友善職場-公教員工福利服務措施推動方案」,並自114年10月13日生效一案:桃園市立幸福國民中學-桃園優質國中 本站消息分月文章 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修正「友善家庭-公教員工福利服務措施推動方案」名稱為「友善職場-公教員工福利服務措施推動方案」,並自114年10月13日生效一案 轉知 人事主任 - 人事室新聞 | 2025-10-23 | 人氣:45 主旨: 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修正「友善家庭-公教員工福利服務措施推動方案」名稱為「友善職場-公教員工福利服務措施推動方案」,並自114年10月13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4年10月13日總處給字第11440019091號函辦理,並檢附來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1) 1140007859.zip 10-23 墨藝生活美學樂在桃-114學年度桃園市書... 10-23 轉知銓敘部檢送考試院11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