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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修正「友善家庭-公教員工福利服務措施推動方案」名稱為「友善職場-公教員工福利服務措施推動方案」,並自114年10月13日生效一案:桃園市立幸福國民中學-桃園優質國中

轉知 人事主任 - 人事室新聞 | 2025-10-23 | 人氣:45
主旨: 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修正「友善家庭-公教員工福利服務措施推動方案」名稱為「友善職場-公教員工福利服務措施推動方案」,並自114年10月13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4年10月13日總處給字第11440019091號函辦理,並檢附來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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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140007859.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