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上方區塊 選擇分類 返回本站消息首頁 教務處新聞學務處新聞總務處新聞輔導室新聞會計室新聞人事室新聞新生專區升學專區12年國教宣導獎學金專區 資訊專區 校內活動榮譽榜 行政院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陞任評分標準表」第五點,並自114年12月22日生效一案:桃園市立幸福國民中學-桃園優質國中 本站消息分月文章 行政院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陞任評分標準表」第五點,並自114年12月22日生效一案 轉知 人事主任 - 人事室新聞 | 2025-12-30 | 人氣:21 主旨: 有關行政院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陞任評分標準表」第五點,並自114年12月22日生效一案,請查照。 說明: 依行政院114年12月22日院授人培字第1143028725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各1份。 1) 376736800A_1140372171_ATTACH4.pdf 2) 376736800A_1140372171_ATTACH3.pdf 12-30 115年「永續發展教育培訓工作坊(北部場... 12-30 114學年度健康促進學校計畫-『視力保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