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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辦理「新住民教育揚才計畫-第十一屆新住民舞蹈比賽」:桃園市立幸福國民中學-桃園優質國中

轉知 訓育組長 - 學務處新聞 | 2026-02-12 | 人氣:29

一、    依據教育部115年2月9日臺教師(一)字第1150014253A號函辦理。

二、    為使新住民及其子女發揮其語言及多元文化優勢,進而提升國人對新住民

母國文化了解,教育部自105年起辦理旨揭舞蹈比賽,希冀藉由前開舞蹈比賽

推動多元文化融合與交流,並成為嶄新藝文平臺。

三、    旨揭比賽相關訊息如下:

(一)    報名時間:115年2月23日(星期一)起至115年3月31日(星期二)止。

(二)    參賽資格:

1、    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或合法居留證之新住民。

2、    報名團隊中新住民身分者須至少達3分之1,報名團隊僅1人者,

須為新住民;2人者須至少1名為新住民身分。

3、    報名方式:可紙本郵寄、E-mail 或網路報名。

(1)    紙本郵寄:標記「新住民舞蹈比賽」,寄至220新北市板橋區

大觀路一段59號/國立臺灣藝術大學戲劇學系/陳諭嬌專案經理。

(2)    E-mail 報名:nidcnidc2023@gmail.com

(3)    網路報名:https://sites.google.com/view/taiwannidc/

(三)    比賽日期:

1、北區初賽:115年4月26日(星期日)桃園市政府中壢藝術館音樂廳。

2、南區初賽:115年5月24日(星期日)高雄市政府岡山文化中心演藝廳。

3、中區初賽:115年6月7日(星期日)南投縣政府文化局演藝廳。

4、全區決賽:115年6月14日(星期日)臺中市政府葫蘆墩文化中心演奏廳。

5、上述時間公佈官方網站https://sites.google.com/view/taiwannidc/

不另以電話通知。

(四)    比賽辦法:

1、    舞蹈類型:以新住民母國民族舞蹈為主。

2、    參賽者須自備服裝、舞具、音樂。

3、    演出時間(含進退場):

(1)    A組:以 3至5分鐘為限。

(2)    B組:以 5至7分鐘為限。

4、    初賽每區各組別評選為「優等」隊伍晉級全區決賽。

四、    更多詳細資料請參閱「新住民教育揚才計畫─第十一屆新住民舞蹈比賽」比賽辦法。

若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承辦人陳小姐,電話02-2272-2181轉2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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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辦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