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苗栗縣政府114年4月1日府教務字第1140068311號函辦理。
二、 該縣114學年度預估超額學校為維真國中及斗煥國小,若選填超額學校而有超額之情事,將依「苗栗縣所屬國民中小學暨附設幼兒園超額教師輔導介聘作業要點」辦理。
三、 該縣大倫國中、竹南國中及通霄國中為生活科技、資訊科技類科巡迴輔導教師中心學校,介聘至前述學校巡迴教師職缺者,應配合擔任巡迴教師職務,並依該縣國中課務需求跨校授課。
四、 原住民族重點學校須符合原住民族教育法第34條規定,國小階段之原住民重點學校聘任具原住民身分之教師比率,應不得低於學校教師員額三分之一,國中及高中教育階段之原住民重點學校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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