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局110年7月27日桃教高字第1100065228號、同年月26日桃教中字第1100064786號及同年月22日桃教小字第1100063198號函辦理。
二、 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0年5月6日總處培字第1103001488號函略以,基於防疫需要,各機關學校人員如有接種疫苗需求之請假規定,簡述如下:
(一) 自接種之日起至接種次日24時止,前往接種疫苗及接種後若發生不良反應者,均得給予疫苗接種假,各機關學校不得拒絕,且不得影響考績(成、核)或為其他不利處分;疫苗接種假不予支薪。
(二) 如因接種後不適而無法工作之天數,超過核給疫苗接種假天數,回歸各類人員所適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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