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上方區塊 選擇分類 返回本站消息首頁 教務處新聞學務處新聞總務處新聞輔導室新聞會計室新聞人事室新聞新生專區升學專區12年國教宣導獎學金專區 資訊專區 校內活動榮譽榜 函轉「全國語文競賽舉辦原則」部分規定:桃園市立幸福國民中學-桃園優質國中 本站消息分月文章 函轉「全國語文競賽舉辦原則」部分規定 轉知 訪客 - 教務處新聞 | 2021-07-27 | 人氣:504 主旨: 函轉「全國語文競賽舉辦原則」部分規定,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0年7月20日以臺教社(四)字第1100088091B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附件)1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0年7月20日臺教社(四)字第1100088091C號函辦理。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1) 附件2:教育部令國全語文競賽舉辦原則.pdf 2) 附件1:全國語文競賽舉辦原則部分規定修正規定.odt 3) 公文:國全語文競賽舉辦原則.pdf 07-27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請國家教育研... 07-28 幸福國中110學年度代理及代課教師第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