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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客語能力各級認證日程表龜山區 幸福國中

桃園市幸福國中建校初始,荒煙蔓草,地形崎嶇不平。創校之路,深切感受「篳路藍縷,以啟山林」的艱辛。感謝朱縣長立倫、各級長官、民代仕紳的關懷支持及全體師生家長的同心協力,才得以化荒地為美校園。讓莘莘學子們在這巍峨典雅的校園中,實現至聖先師孔子所言:「志於道,據於德,依於仁,游於藝」的理想。欣逢校舍落成,謹此勒石為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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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客語能力各級認證日程表:桃園市立幸福國民中學-幸福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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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710 - 人事室新聞 | 2023-10-31 | 人氣:91
一、為建立溫馨關懷的工作情境,提升工作士氣及組織效能,本府人事處於每年年底進行本府員工協助方案之需求調查,以作為規劃服務措施之參考。 二、問卷調查方式說明如下: (一)  調查對象:本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本市復興區公所(含 所屬機關),以及復興區民代表會公務人員、約聘僱人員 、工友(含技工、駕駛)、駐衛警察、清潔隊員、測量助理 及臨時人員。 (二)  調查期間:自即日起至112年11月3日(星期五)止。 (三)  調查方式:採google 線上問卷調查,連結網址:https://forms.gle/Rws1wFXyBfqXQo9a6
研習 215 - 教務處新聞 | 2023-10-30 | 人氣:264
一、 依據教育部112年10月23日臺教資(三)字第1122704161號函辦理。 二、 旨揭活動辦理內容如下: (一) 自主學習節公開授課 1、 活動日期:112年11月29日(星期三)至12月5日(星期二)。 2、 活動地點:各場次公開授課辦理學校,請參照活動網站(https://adl.edu.tw/HomePage/srl/)之「公開授課場次」頁面。 ... 觀看完整文章
研習 215 - 教務處新聞 | 2023-10-30 | 人氣:151
說明: 台灣展翅協會2023年兒少上網安全國際研討會,聚焦在數位環境下的兒少處境, 包含網路色情、網路社群對兒少的影響,網路性化兒少資訊的性誘拐危機、數位素養教育等面向,與國內、外學者專家們進行深入討論,也透過與國外講師經驗之交流,希望能增進網絡人員從不同層面思考上網安全,促進國內各部門與各領域間的對話與合作,創造一個更好的網路世界。 一、 活動日期:2023年10月31日(二)9:00-16:30 二、 活動地點:臺灣大學法律學院霖澤館國際會議廳 ...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710 - 人事室新聞 | 2023-10-27 | 人氣:413
一、依據桃園市選舉委員會112年10月13日桃選一字第1123150278號函辦理。 二、查教育部108年9月4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80077978號函略以,公立學校教師擔任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主任監察員及管理員者,於投票日前ㄧ日至公所點領選舉票及佈置投票所期間,應准予公假登記並核支該公假所遺課務之鐘點費,以利選務工作順利推動。 三、配合旨揭選務工作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一)  各校教職員工參與選務工作講習,均以公假登記課務自理為原則。若因課務或其他因素選擇參加星期六、日(或晚上)之場次,可補休半日並於2年內補休完畢,惟課務自理。 (二)  擔任選務...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710 - 人事室新聞 | 2023-10-27 | 人氣:160
  查教育基本法第6條規定:「教育應本中立原則。學校不得為特定政治團體從事宣傳或活動。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學校亦不得強迫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及學生參加任何政治團體或活動。」復查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3條規定:「公務人員應嚴守行政中立,依據法令執行職務,忠實推行政府政策,服務人民。」及同法第9條規定:「公務人員不得為支持或反對特定之政黨、其他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從事下列政治活動或行為:一、動用行政資源編印製、散發、張貼文書、圖畫、其他宣傳品或辦理相關活動。……五、對職務相關人員或其職務對象表達指示。……。」。
轉知 710 - 人事室新聞 | 2023-10-27 | 人氣:288
一、 依據教育部112年10月20日臺教人(四)字第1124202601D號函辦理。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 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人事處李佳芯小姐(電話:02-77365943)。
轉知 710 - 人事室新聞 | 2023-10-27 | 人氣:268
一、依據銓敘部112年10月3日部退一字第1125617086號書函辦理。 二、查國民年金法第7條第3款規定略以,未滿65歲國民,在國內設有戶籍而於該法施行後15年內,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之年資合計未達15年或一次領取之勞工保險或其他社會保險老年給付總額未達新臺幣50萬元者,除應參加或已參加相關社會保險者外,應參加國民年金保險(以下簡稱國保)。先予敘明。 三、次查上開規定於112年10月1日實施屆滿15年,凡自該日後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包含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者,均無法再參加國保。至若被保險人尚有其他國保疑問,請其逕洽國保之主管機關或勞工保險局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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